共用墙改造触“法”?法庭开到小区里,巡回审判解“心墙”

编辑:admin 日期:2025-06-19 09:55:58 / 人气:

“我家卧室凭空少了18厘米!”刘女士站在凹凸不平的墙面前又急又气,这堵被邻居王女士“改造”过的墙,成了横在两家人之间的“心墙”。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开进小区,成功化解一起因共用墙体引发的邻里纠纷。
▲ 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走进小区开展一起邻里纠纷案件的巡回审判
2020年,王女士委托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为增加收纳空间,装修公司擅自将24厘米厚的共用墙体拆除,重砌为6厘米厚薄墙,占用原墙体18厘米空间嵌装了鞋柜。四年后刘女士买房入住,装修时发现卧室墙体被王女士削薄至仅剩6厘米厚,不仅打乱了既定装修设计,更让她对居住安全产生了担忧。
刘女士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王女士、小区物业进行沟通,希望王女士能够恢复墙体原状。但王女士却认为,此面墙并非承重墙,自己有权使用墙体一半的空间,鞋柜安装在自家客厅一侧,并不需要将鞋柜完全拆除。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刘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恢复共用墙体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元。
受理案件后,为更直观了解墙体变化情况,承办法官来到双方家中实地勘查墙体现状,发现王女士的鞋柜确实多占了墙体空间。高墙易建,心墙难拆。为妥善化解纠纷,修复邻里关系,戴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开进案涉小区,就地审理此案,同时邀请了物业管理人员以及小区内的居民代表参与旁听,希望通过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 法官现场勘查共用墙体现状,对尺寸等进行测量并拍照记录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己见,言辞激烈,气氛一度紧张。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戴法官并没有急于裁判,而是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安抚双方的情绪,以《民法典》相邻关系法律规定,明确指出王女士擅自打穿共用墙体,多占墙体空间的行为侵犯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戴法官也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引用“六尺巷”的故事,劝解双方互谅互让,以和为贵。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和释法明理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鞋柜,恢复墙体原状,刘女士放弃赔偿损失的诉求。协议达成后,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现场的居民也纷纷对法官的调解工作表示赞许。
此次巡回法庭进小区化解邻里纠纷,是汉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实践。今后,汉寿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推进“巡回审判+”的工作模式,以个案审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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